刘永利律师亲办案例
***集团有限公司与刘**确认劳动关系案
来源:刘永利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1-27
浏览量:597
案情简介:2010年,***工程有限公司(2012年变更为***集团有限公司)承包了**工程,后将该工程的一部分转给了吴*和周**,吴*和周**随后将自己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了吴**。2011年*月*日,在该转包工程施工的刘**在工作中受伤。后刘**向***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与***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***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刘**与***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***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刘永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利向***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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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和公馆812.813(八大街与裕华路交口)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永利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刘永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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